|
最新 | 内外贸、进出口可以同船运输了!2018-05-09 15:37浏览数:27次
一什么是“粤港澳大湾区同船货运巴士” “粤港澳大湾区同船货运巴士”是一种类似公交BRT运输的水上公共巴士服务,主要服务于珠三角—港澳及内地枢纽港,具有舱位共享、沿途随装随卸、高效快速中转、码头高效计划和作业等特点,将进一步提高驳船运输舱位利用率,减少中转时间及停靠泊次数,船舶运营效率预计将提高20%以上。 黄埔海关根据企业实际需求,制定了既符合政策及监管需要又行之有效的监管方案,目前已开通: 1.黄埔老港海关—黄埔海关驻沙田办事处—深圳蛇口海关之间内外贸同船运输业务。 2.黄埔老港海关—黄埔新港海关—香港的进出口同船运输业务。 二有什么特点 传统的小型船舶内外贸货物不能同船运输,航运企业只能分别安排不同的船舶进行承运,驳船舱位利用率不高;且进出口货物也不能同船运输,出口货物需要等进口货物在沿途港口全部卸空之后,再次重复挂港进行装货作业,导致船舶周转时间较长,货物的快速中转受到较大限制。 黄埔海关同船运输监管模式实施后,船舶只需一次靠泊,一次装卸,卸完进口货物,同时装载出口货物。 举例来说,在“粤港澳大湾区同船货运巴士”模式下,现在船舶可以同时装载中转到蛇口港的出口集装箱货物以及要运到黄埔海关驻沙田办事处辖区码头的内贸集装箱货物,从黄埔老港海关出发抵达黄埔海关驻沙田办事处辖区泊位后,可以卸下内贸集装箱货物,再继续装载其他需要中转到蛇口港的出口集装箱货物,到达蛇口港后换载国际航行船舶出境。而且从蛇口港返回的进口集装箱货物也可在沿途各港卸载。 三企业须知 内外贸同船运输是指经海关核准备案的监管船舶,在内贸状态下同时承载内贸和外贸集装箱货物的运输。 1、适用范围 (1)适用货物:水运中转的进出口集装箱货物及内贸集装箱货物。另,全国通关一体化模式的出口货物在办理申报手续前以及海关已经放行的进口货物,也可参照内贸集装箱货物的方式进行同船运输。 (2)适用船舶:内外贸同船运输船舶 2、注意事项 (二)进出口同船运输监管模式 进出口同船运输指经海关核准备案的监管船舶,同时承载进口和出口集装箱货物的运输,由来往港澳小型船舶运输。 1、适用范围 (1)适用货物:进出口集装箱货物 (2)适用船舶:来往港澳小型船舶。 2、注意事项 (1)船方在装卸作业的过程中,做好统筹调度,对船载进口、出口货物进行分区管理,记录清晰的载货清单,便于沿途各海关检查。 (2)已向海关申报、确认的进出口舱单电子数据,需要修改或删除的,由对应货物进出的现场海关负责。 (3)不在本港卸下的进出口货物参照“中转”货物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欢迎浏览攀越国际贸易官网http://www.gztradeco.com,了解广州进出口报关报检、黄埔报关、南沙报关、广州保税区仓储、广州保税区一日游、珠三角厢车拖车运输、广东到全国长途运输、危险品运输、全球门对门贸易服务、代理国内国际海运空运等业务,欢迎咨询!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梁小姐、陆小姐 联系电话:020-82214316、020-31606742 公司地址:广州黄埔区西区宝石路22号(中穗大夏)二、三、四楼 下一篇: 中国式爆发,将对美国商品进行“双反”!
|